
141万买二手房原房主拒绝搬家,买家该如何维权呢

3月13日,据媒体报道,在济南市历下区,郑女士经历了一场意想不到的购房风波。
她通过德佑地产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且已经完成了房屋的过户手续。
然而,当郑女士准备搬入新家时,却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原房主以首付款支付时间晚于约定为由,拒绝搬出。
根据郑女士的说法,尽管双方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和过户手续,但原房主依然坚持认为由于首付款未能按时到位,因此他有理由继续占用该房产。
面对这一情况,郑女士向中介寻求帮助,德佑地产表示愿意协助解决问题,并指出按照合同条款,原房主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尽管经过多次协商,原房主依旧拒绝离开。
郑女士无奈之下,只能考虑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真是无语了,合同都签了,钱也付了,房子也过到名下了,还赖着不走?这是把人家的钱当儿戏吗?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人就是典型的耍无赖,以为这样就能逃避责任?希望郑女士能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给这些人一个教训!
那么,如果买方已经完成过户,但卖方拒绝搬离,买方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呢?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已经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房产所有人,而卖方则构成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
买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起诉卖方,要求法院判决其腾退房屋,并可能要求赔偿因延迟入住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旦房屋过户成功,新的业主便拥有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利。
对于拒不搬离的原房主,新业主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腾房,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