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2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严重违纪违法受惩处

3月14日,清风北京发布通报,石景山区城管委两名干部被“双开”。
石景山区纪委监委对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二级调研员谭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显示,谭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证照办理、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谭春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谭春开除党籍处分,由石景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石景山区纪委监委还对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赵青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显示,赵青松同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证照办理、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赵青松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赵青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石景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