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各界再批长和“卖港”:不得人心 审查合情合理合法

4月2日,香港《南华早报》援引法律专家及政治分析人士的观点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的多项条款表明,监管部门有权介入长和港口出售案。专家认为,该法规的适用性主要取决于交易是否影响中国境内市场。尽管长和注册于开曼群岛,但其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及主要市场均以香港为中心,并深度参与中国内地及全球市场。此外,尽管这笔交易不涉及中国境内的港口,但对中国国内供应链的潜在威胁可能触发国家安全审查。
同日,香港《大公报》再度刊发社论,批评长和出售港口的行为不得人心。社论援引多位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和社会团体组织的观点,认为相关审查合情合理合法,国家利益有凌驾性,对于涉及重大基础设施的交易,接受国家审查是全球普遍做法。文章敦促长和集团尊重国家利益,承担基本责任义务,改变错误决定。
此前,长和与贝莱德牵头的“BlackRock-TiL”财团达成原则性协议,将出售其在23个国家43个港口的199个泊位的权益,价值高达230亿美元。长和预计将从这笔交易中获得190亿美元现金,这一交易引起极大争议。港媒《星岛头条》报道,接近长和高层的消息人士透露,长和不会在原定日期前签订任何关于出售巴拿马港口的协议,这被媒体解读为“暂缓交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二司负责人表示,将依法进行审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永生指出,如果相关交易影响中国市场的公平竞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实施反垄断措施,例如附条件批准或禁止交易。他还提到,若协议中包含“分手费”等条款,则相关责任仍须履行。由于原交易正涉及反垄断调查,新交易可能引发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甚至被视为规避审查的尝试。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宇也认为,监管部门有权介入这笔交易,相关法律依据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条款。他指出,货主遭受歧视性待遇的风险客观存在,需要通过法律威慑、供应链多元化以及国际合作等手段加以制衡。
此前,香港《大公报》已经多次刊发评论,批评长和集团的这笔交易将会损害国家利益。美国总统特朗普则对这笔交易大加赞扬,称“美国正在夺回巴拿马运河”。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表示,国家利益有凌驾性,美国人提出的要求也不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而是为了他们的国家利益。全国政协委员、立法会议员管浩鸣指出,长和此次港口买卖并不是一般的交易,因为美国早前已经表明目的,一点都没有把这个交易视为普通的商业行为,而是对我国充满敌意的行动。因此不能当成普通的买卖交易,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应主动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询问。
多个同乡社团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审查有利于全球航运行业的有序、公平运作。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广东社团总会主席龚俊龙表示,若长和交易得以落实,贝莱德集团将掌握全球重要港口的运营,可能涉及行业垄断,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海运业务有直接影响。因此,国家审查本次交易,是为全球航运行业的有序、公平运作而展现出的大国担当。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在维护全球航运业的有序公平运作方面责无旁贷。
3月27日,在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就长江和记集团出售海外港口一事提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表示,有关具体情况建议向中方主管部门询问,并强调中方一贯坚决反对利用经济胁迫、霸道霸凌侵犯损害他国正当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