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去年“反向讨薪”成绩单:两银行均追回超3000万,机制常态化

银行员工的绩效工资有时会被追回。中国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中原银行和东莞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在2024年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情况。其中,中原银行首次公开披露具体金额,而招商银行今年则未公布具体的金额。
中国银行去年“反向追薪”金额最高,达3250万元;渤海银行追索扣回612人绩效薪酬2403万元,相当于人均被扣回3.93万元。有股份制银行信贷部门人士表示,“反向追薪”的情况在银行已很普遍,当员工因违规操作或履职失当给银行造成风险损失时,银行可以对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实施追索扣回。不过,这一过程有时会引发纠纷,一些员工不认可绩效被扣回的标准,且流程较长。
中原银行2024年年报显示,该行绩效追索扣回2010.76万元,这是其首次公开披露具体金额。2024年中国银行共计对2469人次执行追索扣回,金额合计3250万元;浙商银行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1424人次,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3033.78万元。瑞丰银行报告期内绩效薪酬追索扣回110.73万元,较2023年增加17.77万元。渤海银行2024年追索扣回612人绩效薪酬2403万元,人均被扣回3.93万元,相比2023年的4.70万元有所下降。重庆农商银行2024年内累计追索扣回绩效薪酬143.9万元,2023年则为88.12万元。
部分上市银行未披露具体金额,但提及了相关情况。例如,交通银行指出,对受到处分、问责的相关人员,均按办法规定止付、追回相应期限的绩效工资。
关于什么情况下员工到手的绩效会被银行追回,中国银行表示,在职期间出现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时,可部分或全部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渤海银行提到,对发生违规违纪及案件尚未定论的、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形的相关责任人,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有助于约束高管和关键人员的高风险行为,提升银行经营的稳健性,并帮助银行在风险发生后部分挽回损失。从政策层面来看,2010年发布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和2021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都对此进行了规范。数据显示,已有95%以上的机构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争议。例如,2023年5月,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民事二审判决书,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与某支行原行长终止劳动关系后,以《哈尔滨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为由,向对方追索绩效薪酬共计70.67万元,但最终法院以缺乏依据且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支持。此外,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机制可能导致员工积极性受影响,收入不稳定,执行标准不明确也可能导致不公平,同时需要建立复杂的评估和追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