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10余人吃烧烤未买单即离开”引关注 老板:已有人联系付款,自称是无意 误会得以澄清

辽宁“10余人吃烧烤未买单即离开”引关注 老板:已有人联系付款,自称是无意 误会得以澄清!今年2月,辽宁大连一家烧烤店的杜先生接待了一桌顾客,这桌十余人消费了1000多元,但最后没有买单便离开。杜先生当时报了警并发布了“寻人启事”,但一直没有结果。近日,杜先生把当时的监控视频发布在网络上,“男子带10名女子吃千元烧烤逃单”话题成为微博热搜并引发讨论。
4月20日,一名自称是当时吃饭的人联系了杜先生,并通过微信支付了费用,对方表示当日因为喝多了误以为已买单。杜先生称,已有人通过微信给他转了1100元餐费。
杜先生和爱人在辽宁大连开烧烤店已经有十多年时间,日常收入主要靠这个烧烤店,夫妻俩有3个孩子,平时的开销压力比较大。2月25日傍晚,杜先生接了一个10多个人的大单,特意安排了店里最大的一张桌子。两个多小时后一桌人吃完饭,其中一名男子表示由自己买单,计算后一桌人一共花费1100多元,杜先生给他们优惠到了1050元。其他人都先出去了,那个男的说由他买单,结果杜先生转头忙了一会儿,回来时发现那个男的也走了,但他并没有收到付款。杜先生追到店外,但没有看到那一桌的客人。1000多元对于小店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事后他报了警,并在店里贴了一张“寻人启事”,一些顾客来吃饭看到后也帮他发到了网上,但一直没有人来支付费用。
直到4月12日,突然有人加了杜先生的微信,并自称是当时吃饭未给钱的那个人。对方当时发消息说只是开玩笑,并表示自己并没有去杜先生的烧烤店吃过饭。有朋友把杜先生的遭遇发在了短视频平台上,引发网友关注。4月19日,杜先生的遭遇经过媒体报道引发关注,“男子带10名女子吃千元烧烤逃单”等话题登上了微博热搜。当天,一名男子加了杜先生的微信,并表示自己就是在今年2月前去吃饭的那桌人中要买单的那个。该男子表示,自己当时因为喝了酒,刚好也给别人转了一笔账,所以以为自己实际支付了餐费。该男子随后通过微信给杜先生转了1100元餐费,并表达了歉意。
杜先生表示,无论是不是故意,只要事情最后能够解决就好了,也不希望给对方造成太大的困扰。杜先生餐厅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具体的警情还不太清楚,但如果遇到有人报警反映顾客逃单的情况,民警都会按规定接警处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饭店经营者遇到逃单情形,可选择报警处理。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故意逃单的人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还有可能涉及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逃单的人不是故意的,也属于未履行支付餐费的义务,商家仍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警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帮助商家联系到消费者,核实情况后让消费者支付餐费。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认为,饭店经营者遇到逃单,无论金额多少,都可以选择报警。若逃单行为被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诈骗罪,一般诈骗罪的起刑点为5000元。如果逃单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存在多次逃单等情形,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逃单行为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对逃单者进行治安处罚。如果逃单的人不是故意的,属于误认等情况,商家也可以报警让警察帮忙寻找,警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帮助联系消费者核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