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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3+0国际本科费用多少 有哪些奖学金

访客 2025-05-20 10:02:57 11026
北京理工大学3+0国际本科费用多少 有哪些奖学金摘要: 相比传统留学模式,可为家庭节省约60%的教育支出,学费标准为每年6-8万元人民币。学生在获得北理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同...

相比传统留学模式,可为家庭节省约60%的教育支出,学费标准为每年6-8万元人民币。学生在获得北理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同时,可修读国外合作院校的课程模块,达到要求者可获外方课程结业证明(本项目不授予双学位)。

北京理工大学3+0国际本科费用多少 有哪些奖学金

北京理工大学3+0国际本科费用多少

学费每年6-8万元。

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5年开设以下3个3+0培养专业:

1.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计划招生80人

合作院校:英国兰卡斯特大学

特色方向:智能信号处理、物联网技术

2.机械电子工程(国际班)

计划招生60人

合作院校:德国柏林工业大学

特色方向:先进制造系统、机器人控制

3.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教学班)

计划招生50人

合作院校: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

特色方向:数字贸易、跨境电子商务

报考条件与录取规则

(一)基本条件

1.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2.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150分制)

3.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录取方式

1.提前批次录取,需在省级招办指定平台单独填报志愿

2.实行"高考成绩+英语面试"综合评价:

高考成绩占比70%

英语面试占比30%(考察听说能力与综合素质)

3.录取最低控制线为一本线上30分

北京理工大学奖学金类别

依据出资、设奖单位的不同,对奖学金类别作如下划分: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学生。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等,对学生实施奖励评审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含以下三类:

1.国家奖学金(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本科生)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评选名额依据当年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文件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名额分配基数取自当年秋季的研究生管理系统数据,学生为目前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名额在200左右,博士研究生名额在100左右。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定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定为每生每年2万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评选名额依据当年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文件确定,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政府部门类奖学金

政府部门类奖学金是由国家部委或其他单位出资设立的,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权限基本不在本校的奖学金,如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工信创新奖学金等。

(三)徐特立奖学金

徐特立奖学金是本校最高荣誉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生加强学术理论、科技发明等方面研究创新,努力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学金,该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0人(含本科生10人、硕士生5人、博士生5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0元。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奖励全日制本科生中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非军工类专业一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15%评定,三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20%评定;军工类专业一等奖按班级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按班级人数的20%评定,三等奖按班级人数的30%评定。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人每学期11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期800元,三等奖每人每学期500元。

(五)专项奖学金

1.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是由社会企业或个人等出资设立的,按照奖学金设立方与学校要求奖励不同领域优秀的学生,如唐南军奖学金、迪文奖学金、84781奖学金等。该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不同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与评选标准按照捐助方要求设置。

2.院级奖学金

院级奖学金是各学院(部门)或者社会或者个人出资,由学院(部门)自行管理,根据不同评选标准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的奖学金。各学院(部门)须每年到学生工作处备案本院(部门)院级奖学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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