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上交所深交所公开谴责杨惠妍 未按时披露中期报告

访客 2025-05-21 17:20:32 5793
上交所深交所公开谴责杨惠妍 未按时披露中期报告摘要: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未能按时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告显示,碧桂园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发行了多只公司...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未能按时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告显示,碧桂园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发行了多只公司债券,这些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碧桂园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披露中期报告,但直到2025年2月24日才完成披露。

上交所深交所公开谴责杨惠妍 未按时披露中期报告

由于未能按时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碧桂园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公开谴责,并记入诚信档案。被谴责的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杨惠妍、时任总经理简暖棠以及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淑兰。

碧桂园在公告中表示,已于2025年2月24日披露了2024年中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高度重视此次纪律处分,承诺将严格遵守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发布了纪律处分决定书,详细说明了违规事实和责任认定。根据相关规定,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再次受到公开谴责。上海证券交易所强调,发行人及有关责任人应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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