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宝支付因未按规定对支付业务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等被罚13万元

蓝鲸新闻5月26日讯(记者 金磊 朱荻)5月26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披露,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宝支付;),因未按规定保管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对支付业务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被罚款13万元。
2023年12月,融宝支付因存在6项违法行为,被央行处以警告,违法所得39.555252万元亦被没收,同时处以罚款322万元,2名相关负责人均被罚款和警告。
据罚单披露,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涉及的6项违法行为分别是: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2.违反商户管理规定;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5.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6.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融宝支付成立于2011年2月28日, 2012年6月27日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经营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业务范围覆盖全国。 融宝支付于2013年1月正式上线,2015年1月经由证监会批复,成为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2015年7月融宝支付又获得中国海关支付系统建设资质,成为国内四家具有在线关税支付资质的企业之一。
融宝支付控股股东为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程集团;)。
最新官网显示,荣程集团是天津市大型民营骨干企业之一。集团总部座落在天津滨海新区,现有员工总数8000余人,自2001年至今,荣程集团累计实现销售收入4559亿元,实现利税149亿元。位列2017年中国企业500强第263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73位,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五百強第37位,连续多年列天津市百强私营企业第1位。
荣程集团进行战略性调整,历经近十年的时间,实现了从金属到金融,从单一产业到多元化发展,实现了钢铁硬实力与文化软实力的有机结合B2B2C的模式,实现了从一业多地到多业并举产业互联网金融的布局。其中,融宝支付2017年前三季度实现交易规模3200亿元,在全国200多家支付公司里,交易规模和盈利能力位于行业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