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诊断胃炎被以癌症切全胃?患者家属:手术前强制买保险 医疗事故引发争议

诊断胃炎被以癌症切全胃?患者家属:手术前强制买保险 医疗事故引发争议!关于“老人患胃炎被误诊为癌症切除全胃”事件的最新进展如下:
2021年8月,79岁患者因上腹痛就诊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胃镜活检等多项检查均显示为“胃黏膜慢性炎”。但医生以“胃癌晚期可能在两个月内致命”为由,未进行术中冰冻病理检查即实施全胃切除术。术后病理报告仍显示为胃炎,无癌变证据。
医疗争议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术前诊断依据不足,医方未遵循《胃癌诊疗指南》,将仅存在巨大胃溃疡的病例诊断为癌症,且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二是手术规范性存疑,未按常规进行术中快速病理检测,直接全胃切除的行为被认为使患者丧失保守治疗机会。
郑州市医学会(2024年9月)与河南省医学会(2025年1月)均判定为“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主要过失包括未充分告知风险和手术时机不当。医院对主刀医生王某俊及其助手李某做出停职1个月、取消2025年评优资格的行政处罚,但未公开具体责任认定文件。
家属于2024年8月以“故意伤害罪”报案,警方以“无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医院称尊重司法程序,但强调医生行为基于专业判断。患者女儿董女士明确表示不接受现有处罚结果,已准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同时继续寻求刑事追责。
舆论普遍认为医院处罚过轻,质疑“停职1个月”的惩戒力度与事件严重性不匹配。部分网友将此事与刘翔峰医疗腐败案类比,呼吁严查背后利益链。多位消化科专家指出,此案例暴露出胃癌诊断的规范化问题:胃溃疡癌变需通过多次病理验证,尤其对高龄患者更应谨慎手术决策。
医方辩称“巨大溃疡可能癌变”虽有一定依据,但术前的影像学、内镜活检均未提示恶性证据,未达到全胃切除的指征。此案例可能成为胃癌过度治疗的典型教材。法律界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存在分歧。部分观点认为医务人员严重违反诊疗常规,导致患者重大残疾(全胃缺失),符合刑法“严重不负责任”的入罪要件。
此事件反映出医疗纠纷中鉴定、追责与赔偿的复杂性,也警示公众在重大手术前应充分了解替代治疗方案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