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缓刑期间再次冒充民警骗钱被抓 故伎重施再落法网

贾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再次违法,因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钱财被刑事拘留。2024年7月,他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从同年8月开始接受社区矫正。然而,仅三个月后,他又冒充警察,谎称办案需要,企图骗取宋女士8万余元。虽然最终未得逞,但贾某还是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拘留。2025年3月,西城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对贾某提起公诉,他将面临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的后果。
贾某曾是一名保安,在2018年至2023年间多次冒充民警身份,与冯女士建立恋爱关系,并以各种理由骗取她40余万元。这次犯罪行为导致他在2024年7月被判刑。尽管判决生效后他按时报到、参加教育活动并上交改造小结,司法所也采取了多项管理措施,但他依然重蹈覆辙。
家人在得知贾某首次犯罪后四处筹款退赃,帮助他获得缓刑机会。这种“相对自由”的服刑方式却让他产生了侥幸心理,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检察官调查发现,负责监督贾某的司法所在制定矫正方案时存在不足,未能充分估计再犯风险。为此,检察官提出了书面建议,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交往情况的关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工作。
相对于监禁刑罚,社区矫正提供了更多的自由空间,但如果矫正对象不积极改正错误,继续从事违法行为,最终会失去这种自由。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帮助矫正对象消除再犯罪心理,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