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民无捷径警惕躺平圈套 虚假宣传频现陷阱

移民无捷径警惕躺平圈套!现实中,关于移民政策或待遇的虚假宣传长期存在。例如,有一起德国移民相关的案例中,移民中介推荐陆女士通过投资德国房产来办理移民,并展示了一份当地政府出具的项目推荐信,宣称投资后可以获得居留身份,并承诺在四年内获得永居。为此,陆女士卖掉了北京的房产,向德国账户支付了超过40万欧元的房款和税费。然而,她投资的房产逾期两年仍未完工,实际上成了烂尾项目,移民申请也毫无进展,原本带儿子到德国读书定居的计划被打乱,只能在北京租房居住。
实际上,德国并没有真正的“买房移民”政策。当时只有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等少数几个国家可以通过购房直接获得移民身份。而德国的主要移民方式是蓝卡项目和法人签证项目。中介为陆女士办理的是后者——通过注册公司,以法人的身份获得签证,运营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转为永居。这种方式存在许多风险,比如公司的运营是否能满足转永居的条件以及所需的运营成本和维护费用等。即使房产竣工交付,陆女士的移民身份仍然处于高风险状态。
办理移民涉及跨国家、跨法域等因素,信息不对称,语言和文化差异也增加了获取准确移民政策信息的难度,给中介机构提供了虚假宣传的机会。选择移民项目时,必须了解清楚所依据的法案。如果遇到问题,通常先与中介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需通过法院诉讼或仲裁解决。在这些过程中,合同条款的约定往往对客户不利,或者内容过于简单,难以划分责任。
例如,在一起加拿大曼尼托巴省商业移民仲裁案件中,合同正文不到一页纸,权利义务约定非常笼统。客户移民申请失败后,双方对于退款金额和经济损失承担没有明确约定,各执一词。这种情况下,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认定,这对不了解移民专业的客户来说十分困难。
另一种常见情况是,有些客户直接委托国外公司甚至个人办理移民,一旦出现问题维权难度极大。蔡女士为了办理法国居留身份,与法国S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35万多欧元的房款。一年后,项目停工烂尾,投资款面临巨大风险。由于合同对蔡女士不利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地均为法国,维权成本和难度非常高。最终,蔡女士与S公司的国内关联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了有利的管辖法院,并成功通过诉讼追回全部房款。
选择移民服务机构时,不应迷信国外机构或“专家”,要充分了解对方背景和个人信息,并在合同中明确争议解决的法律和管辖机构。治理此类乱象需要多方面协作,包括网络平台、移民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等。目前,移民行业的从业机构和人员缺乏准入标准和监管措施,导致信息真伪难辨。
相关部门应在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细化对移民服务虚假宣传的界定标准,明确“误导性表述”和“承诺性表述”的法律红线。网络平台应屏蔽虚假宣传内容并对违规主体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移民客户的辨别能力,通过多种途径获取移民信息。行业协会除了加强行业自律外,还应重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定期发布警示案例。客户在委托移民中介前应咨询专业人士,审核合同文本,尽量做好事前预防,避免事后纠纷。
移民行业应当形成“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中介服务机构应尽力规避风险,如实告知客户潜在风险;客户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只有成熟的服务机构和成熟的客户才能形成成熟的移民服务市场。移民无捷径,一定要警惕“躺平”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