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解答,海底捞索赔2000万在小便门事件中的诉求为何难获支持
关于海底捞索赔2000万的小便门事件,法院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海底捞提出的巨额索赔请求难以获得支持,原因在于其诉求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此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作出了公正裁决,对于此类事件,我们应该尊重法律判决,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自律,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权益。
9月14日消息,据媒体报道,海底捞小便门事件有了新进展,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方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原告方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原告方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220万元。
今年2月份,17岁男生唐某、吴某在某海底捞门店包间内用餐后,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相互拍摄视频。
3月份,海底捞发布道歉声明,称将涉事门店内的餐具全部销毁换新,对整个门店深度消毒,并对事发时段到消毒这段时间内用餐的4109单客户全额退还餐费,进行订单付款10倍金额的现金补偿。两天后海底捞将唐某、吴某及其各自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公开赔礼道歉,索赔23259300元。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此次诉讼中海底捞方面要求肇事者承担2000多万元的赔偿,但未获得法院支持,法院解释称十倍价款补偿与侵权行为之间欠缺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属企业自主作出的商业决策,法院难予支持。
此案再次警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职责,如果家庭监管失职,将会付出经济赔偿和背负名誉损失的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