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恋爱赠车给女友后无权要回,赠与行为的法律解读

访客 2025-09-18 11:41:39 7997
恋爱期间赠送车辆给女友,分手后无法要求返还,这是一种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赠与人便失去了对赠与物的所有权,如果车辆在恋爱期间已经赠送给女友,那么一旦分手,赠与人无权要求返还车辆,这种情况属于法律上的赠与行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近日,吴女士表示,在与前任恋爱期间,前任主动赠送了一辆车并登记在她名下。然而,两人分手后,前任声称这辆车只是借给她的,并威胁要起诉要求归还车辆。

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权利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吴女士的前任当时明确表示送车给她,并且该车辆已经登记在她名下,使用了将近两年。因此,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存在法定撤销的情形。尽管前任辩称车辆仅为借用,但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这一点,吴女士完全有权继续保留并使用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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