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幼儿园园长涉贪千万案二审结果待定,身份与合同成争议焦点

访客 2025-09-25 14:16:25 7971
关于幼儿园园长涉及贪污千万案件的二审,将择期进行宣判,该案中,园长的身份问题以及与合同相关的争议成为焦点,案件的具体细节尚未公开,但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最终判决将涉及法律责任和道德伦理的考量,对于涉案人员和相关机构也将产生深远影响,摘要字数控制在约150字左右。

幼儿园园长涉贪千万案二审择期宣判 身份与合同成争议焦点。陕西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孟希娟被指控犯贪污罪一案,已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择期宣判。今年1月,淳化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孟希娟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法院认为,孟希娟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上千万元,构成贪污罪。

孟希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幼儿园由其独立出资承包,合同中约定了“自负盈亏”。她为幼儿园垫付了个人资金,对当地学前教育作出了一定贡献,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孟希娟于2005年11月开始担任企办幼儿园负责人,随后成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该幼儿园最初是国有上市公司陕西咸阳偏转集团的托儿所,后改名为偏转幼儿园。2017年10月,偏转幼儿园整体资产及人员移交咸阳幼教集团管理后,孟希娟继续担任园长职务。据家人介绍,此次任命无正式文件。

2018年6月,孟希娟获两单位复函同意后,以个人名义出资5万元申请设立“秦都偏转幼儿园”,并提交了与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签订的20年期限承租合同书。同年8月,秦都偏转幼儿园获批民办办学许可证,并经民政机关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孟希娟。同年12月,孟希娟在长安银行开设幼儿园基本账户,并使用本人及亲属的银行账户收取费用。司法会计鉴定显示,2019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上述账户共收取资金1640.69万元,其中仅425.33万元转入幼儿园及冠博艺校单位账户,剩余1215.35万元未入账。

检方认为,孟希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国有财产私设账户、转入个人账户等方式侵吞、占有,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孟希娟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档案等材料均归属相关国企,且多次被任命为副园长、园长,任职与管理受国企体系约束。幼儿园无论在偏转电子管理期间还是移交幼教集团后,均属国企管理的企办幼儿园,而非个人承包或租赁。

孟希娟及其辩护人则表示,合同约定她经营幼儿园的行为“自负盈亏”,故幼儿园是其独立出资承包。经营期间,她自筹资金改造幼儿园设施,解决了百余名下岗工人、残疾人就业问题。辩护人指出,孟希娟与国企间再无实质性劳动关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报酬来自幼儿园自营收入,不受国企实质性管理。此外,孟希娟无“非法占有”故意,财务凭证、流水均正常保存,无隐匿、销毁行为。

本案证据显示,幼儿园在移交到幼教集团过程中,涉及“新签合同”且租金大涨,孟希娟对此十分抗拒。专家意见认为,鼓励民间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是我国一贯政策,本案中幼儿园获得了孟希娟的出资及其他投入得以继续经营,各方均受益。该案日前已在该院二审开庭,将择期宣判。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