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新政,租房落户及社保条件放宽
厦门推出新的政策,租房也可以落户,同时社保条件得到放宽,这一新政旨在吸引更多人才来厦门发展,促进城市的经济繁荣,通过简化落户流程,降低居住门槛,使得租房者也能享受到与购房者相似的待遇,社保条件的放宽,更加体现了政府对于民生问题的关注,有利于稳定社会大局,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厦门的可持续发展。
9月29日,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善优化落户条件的通知。根据通知,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住房租赁备案且居住登记满半年,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时在保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居住地所在区落户。在这些区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且申请时在保,并在本市居住登记满半年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在就业地所在区落户。
对于思明区和湖里区,要求更高一些。在这些区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且申请时在保,并且在住房租赁备案且居住登记满2年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就业地所在区落户。符合上述落户条件的人员,应按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地社区公共户、居住地社区公共户的顺序申请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该政策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此前厦门市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这一政策表明,只要满足社保缴纳条件,在厦门不用买房,租房即可落户。2024年10月1日,厦门曾调整房产落户政策,要求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厦门市政府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末厦门全市常住人口达到535万人,同比增长0.43%,人口增幅位居全省首位。厦门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1.01%,城镇化水平位居全省第一。户籍人口也保持增长,年末全市户籍人口为309.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近7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