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王中和涉嫌受贿行贿受审,被提起公诉。
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王中和因涉嫌受贿行贿受审,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王中和在担任公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涉嫌行贿等行为,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这一事件再次提醒公职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清廉自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王中和被公诉 涉嫌受贿行贿受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宣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中和因涉嫌受贿、行贿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王中和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中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指控,王中和利用其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委员、组织部长、盟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赤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王中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