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乒乓球世界冠军受贿丑闻曝光,巨额受贿引发社会震惊

访客 2025-11-12 17:29:31 4886
世界乒乓球冠军因利用其影响力受贿而被判刑,受贿金额惊人,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据悉,该乒乓球冠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背了体育道德和职业操守,这一事件再次提醒人们,体育界也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正公平的竞技环境。

世界乒乓球冠军利用影响力受贿获刑 受贿金额惊人!近日,湖北省汉江中院公布了一起判决书,涉及原世界乒乓球冠军滕某及其同伙收受巨额好处费的案件。滕某与他人共同收受的好处费高达1.15亿余元,其中6700万元既遂,4800万元未遂。

2010年上半年,滕某在饭局上认识了时任中国长江某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曹某晶。由于滕某曾是世界乒乓球冠军,在北京人脉广泛,曹某晶希望通过滕某拓展人脉资源,二人交往密切。

2012年至2018年期间,滕某利用与曹某晶的关系,帮助中国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公司中标向家坝水电站灌区工程和乌东德水电站系列工程,从中收受好处费共计1.15亿余元。其中,向家坝工程中标好处费为3057.6545万元,全部既遂;乌东德水电站系列工程中标好处费为8500万元,其中3700万元既遂,4800万元未遂。

具体事实如下:2012年上半年,某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建得知向家坝工程对外招标,建议总经理周某华找关系争取中标。周某华请时任中国某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学帮忙,杨某学请滕某出面帮忙。通过曹某晶的帮助,某某公司顺利中标,承诺给予滕某等人好处费。随后,陈某光在滕某的安排下,多次与周某华等人商谈收取好处费事宜。最终,陈某光安排其妻弟张某孝借用福建省某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名义,通过虚假劳务分包合同的形式,收取好处费共计3057.6545万元。

2012年下半年,某某集团乌东德水电站四个项目对外招标,周某华与刘某云请滕某出面找曹某晶帮忙。滕某同意并给曹某晶打了招呼,后在曹某晶的帮助下,某某公司中标多个工程项目。因滕某不信任陈某光,安排郭某北代替陈某光与周某华等人对接收取好处费。经多次商议,某某公司给予滕某、郭某北2000万元外加7个亿的工程量作为好处费。2013年8月至2024年2月间,吴某奖分12次向郭某北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3700万元。截止目前尚有4800万元未支付。

另查明,2022年7月1日,滕某接到办案人员电话后到达指定地点,同日被留置,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同日,陈某光接到办案人员电话后到达指定地点,押解过程中拒不配合,次日被留置,被留置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郭某北于2022年7月1日被留置,留置后如实供述了部分犯罪事实,并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法院认为,滕某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曹某晶的职务便利,为某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陈某光、郭某北收受好处费,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滕某作为主犯,依法对其按照查明的全部犯罪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滕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陈某光、郭某北获刑7-9年不等。此外,曹某晶于2014年官至副省长,2022年3月被免职,2024年5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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