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交警温情执法为男子奔丧放行,获赞如潮

访客 2025-11-18 09:22:16 6117
男子因母亲去世需要奔丧,交警暖心放行,展现温情执法,该男子在紧急情况下遇到交警,交警理解其处境并为其提供便利,此举受到社会广泛赞誉,体现了交警的人性化执法和良好社会风尚。

近日,一名男子因母亲去世骑摩托车赶回家奔丧,情急之下走上了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北京四环主路。执法交警将其拦下后得知其特殊情况,立即安排放行。当事人宋先生将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交警的人性化执法获得大量网友点赞。

执法交警金彤在接受采访时说,当群众遇到紧急情况时,作为执法者在维护规则的同时也应保有温度,“这是我们该做的。”当时,宋先生的母亲因病去世,他得知消息后立即驾驶摩托车赶往通州区。金彤正在四环主路十八里店桥通往京沪高速的匝道口不远处执勤,发现违反禁行规定的摩托车后依法将其拦下。宋先生被拦下后,拖着哭腔解释:“警官,我妈没了,我回家看我妈去,我是因为着急。”

金彤见状,问清宋先生的行驶路线,赶紧通过对讲机将情况上报。得到可以放行的指示后,金彤不仅将宋先生放行,还叮嘱他:“路上慢点儿,注意安全。”宋先生表示,听到交警充满温暖和安慰的话语,特别感动,“真的太需要安慰了。”

视频评论区中,不少网友表示“看哭了”,并对执法交警的人性化处理纷纷点赞。有网友评论:“世上只有妈妈好,感谢交警的通融。”“法理不悖人伦,向这位交警同志致敬!”“感谢每一个把人民放在心上的政府工作者!”

金彤今年28岁,从事交警工作6年,这是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听到他拖着哭腔说‘我妈没了’,我能感同身受。”金彤说,摩托车闯禁行按规定应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处罚,但考虑到宋先生家人的特殊情况,他上报后得到批准予以照顾放行。

律师张起淮表示,执法交警这一处置是“执法为民”理念的鲜活实践。从法理维度,此举于法有据、于理相合。《人民警察法》中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对处于危难情形的公民负有救助义务。保障公民基本人伦权利的法益优先级高于单纯维护禁行规定的管理需求,放行正是履行法定救助职责的必然之举。同时,这也精准契合行政法比例原则: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因紧急事由实施,未造成实际交通危害,若机械适用处罚,明显违背“过罚相当”原则,而灵活处置恰是比例原则的落地,更是对“柔性执法”的精准诠释。

从情理维度,处置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孝亲奔丧”是中华民族核心伦理准则,交警一句暖心叮嘱,既慰藉了当事人的悲痛情绪,更让公众感受到法律并非冰冷条文,而是承载人文关怀的行为规范,有效消解了公众对“刚性执法”的疏离感。执法的智慧在于兼顾伦理人情,二者深度融合,方能真正践行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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