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医药圈串货风险升级,跨省购药转售背后的敲诈未遂案引发行业关注。

访客 2025-11-20 14:23:43 4436
医药圈出现“串货”风险升级现象,药商跨省购药转售行为逐渐演变为一起罕见未遂敲诈案件,引发行业关注,此案揭示了医药行业存在的监管漏洞和不良经营行为,引发各界对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的关注和思考,医药行业应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保障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0月31日,朱某、高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上市公司羚锐制药未遂案在朱某被羁押15个月后迎来第一次开庭。多位医药行业内人士到场观察。案件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类似案件在医药行业极为罕见。

事情起因是高某等人从青海串了羚锐制药等药企的货前往安徽、江苏等地销售。过程中,羚锐制药青海经销商突然联系要求回购,在约定加价回购并签订合同后,几人被河南新县警方以涉嫌敲诈为由带走调查。所谓“串货”,是指药品的区域代理商将自己特定区域销售的药品通过种种渠道销往其他区域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会影响药企的定价体系,让有意控制价格的药企感到困扰。

2024年7月底,有自称羚锐制药员工的人联系合肥博先医药有限公司的季某,称想回购合肥博先从青海串过来的一批药品,但需要用青海中藏药业有限公司来签合同。合肥博先稍早前通过高某等人利用第三方公司串了1300余万元的药品,包括山西好医生药业和羚锐制药的药品。药品运到合肥后,大部分已卖给南京和湖北一家医药公司,仓库所剩不多。

据季某讲述,经过三个星期的网上沟通,8月23日,四名自称羚锐制药销售公司和总部的人士来到合肥博先商量合同细节,提出用羚锐制药作为签合同主体。双方签订了回购合同,约定以120.58万元的价格回购当时采购价93.47万元的药品。验货后,其中两人亮出警官证,称季某涉嫌敲诈,并当场出示了刑事拘留书。

之后,合肥博先的业务员朱某、在青海串货的高某等人先后到案。2025年5月8日,新县检察院将该案移交至新县人民法院。起诉书指,高某利用虚假身份与多家医药企业销售代表建立合作关系,通过跨区域串货囤积药品。朱某安排季某通过挂网销售等方式威胁,迫使企业加价回购药品以赚取差价。

对于迫使企业回购的说法,季某表示不认同。他称被抓后,警方要求合肥博先回收已卖出的药品,卖给上述几家药企,并承诺这样可以减轻量刑。季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警方不仅要求合肥博先回购药品,还要求返还各家药企销售代表的个人损失。

10月31日,该案件终于迎来第一次开庭。朱某等人的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管辖权异议、回避申请等程序问题。开庭仅半小时后,法院宣布延期审理。

对于销售商串货是否违法,以及要求药企加价回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的问题,一位资深从业人士表示,如果某些药企利用影响力让警方介入经营活动,案件定性会为行业提供司法样本。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勇表示,是否存在“威胁或要挟”的行为是本案争议的核心。若合肥博先的挂网销售只是正常市场经营行为,且双方回购合同基于平等协商达成,“威胁”的指控就难以成立。

“串货”现象在医药行业由来已久。一位行业资深从业人员表示,“串货”并不限于医药行业,只要存在利差都会出现这种情况。打击“串货”的本质是企业想维持区域垄断,因为低价向高价区域流动会影响企业的销售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推出的《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因此“串货”从法律角度来说不违法。

然而,串货行为确实对药企影响很大。一方面,它影响药品单价;另一方面,对药企利润产生很大影响。现在药企比较注重价格体系管理,尤其是医院销售的产品。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认为,药企和经销商之间通常会达成渠道协议,如果发生串货,可能是一种商业上的违约行为,属于民事范畴。如果非法倒卖、销售劣质药品或涉嫌骗保,则涉及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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