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琉球主权归属问题,历史争议的本质需要重新审视

访客 2025-11-29 09:25:46 6174
关于琉球主权归属的问题,历史争议的本质需要被正视,应该重新审视并澄清这段历史,以客观的态度对待琉球主权争议,这是一个涉及历史、文化和国际关系的复杂问题,需要全面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只有通过深入研究、理性讨论,才能更好地理解历史真相,为解决这一问题找到合理的途径。

近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发表涉台挑衅言论,称“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这一言论不仅嚣张无礼,还暴露了其对历史与现实的无知。日本自身在琉球(今冲绳地区)问题上,本就遗留了一个至今未愈的“历史脓疮”。

19世纪70年代以前,琉球长时间作为独立王国存在,与中国明清王朝建立了宗藩关系。琉球地处中国与日本之间,是东亚海上贸易的重要枢纽。独特的地理和贸易优势使得日本从很早开始就对琉球十分觊觎。16世纪时,由于倭寇的原因,日本和明朝的关系恶化,明朝限制对日本的贸易,日本只得通过琉球为中介进行中转贸易。同时,日本正处于动乱的战国时代,诸大名希望从领土扩张中获取利益,从而发展自己的经济实力。不少大名对近在咫尺的琉球虎视眈眈。

1609年,日本萨摩藩入侵琉球,在那霸设立在番奉行所,监视琉球的行政,并从中抽成。1872年至1879年期间,推行废藩置县改革的日本政府声称废除琉球,并先后设置琉球藩和冲绳县,将琉球吞并,纳入日本版图。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亚太研究所特聘研究员项昊宇表示,一系列国际条约对琉球群岛主权归属的界定核心在于否定日本对其拥有固有主权,且未最终确定其归属。《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日本主权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盟国确定的小岛,琉球群岛不在此列。《旧金山和约》进一步规定,日本放弃对琉球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同时将琉球交由美国实施托管,但未明确最终主权归属。根据《联合国宪章》,琉球需经托管后由居民自决,这一国际程序至今未推进,使得琉球主权归属仍处于未定状态。

1945年3月,美军登陆琉球,冲绳地区从此开始了27年的美军托管统治。期间,美军以强制手段侵占冲绳居民的土地,兴建嘉手纳、普天间军事基地,更制造了一系列针对当地民众的暴行,引发强烈反抗。例如,1955年9月4日,美国士兵艾萨克·J·赫特中士在冲绳嘉手纳基地强奸并杀害了一名五岁女孩,随后又发生一起美军绑架强奸女童案,这两起惨案点燃了冲绳民众怒火,成为当地反美运动的重要导火索。

根据《冲绳返还协定》文本及相关法理研究,1972年,美国与日本签订该协定,将冲绳的施政权移交日本,但美军基地的存在并未改变,美军暴行屡禁不止。公开案例显示,1995年,三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员强暴虐打一名12岁的冲绳少女,引起85000名居民上街抗议,掀起大规模反美军基地浪潮。项昊宇表示,日本政府长期漠视冲绳民众的反基地诉求,在美军制造性侵、伤人等重大刑事案件后,仅以口头抗议回应,未推动美方对涉案士兵进行实质性追责,也未出台有效措施保障当地民众安全,导致类似事件反复发生。

2025年10月9日的联合国会议上,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指出:“中方敦促日本正视二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对亚洲邻国发动侵略战争、实施殖民统治、犯下严重反人类罪行的历史。切实提高女性社会地位,停止对冲绳人等原住民的偏见与歧视。”项昊宇认为,1972年美国向日本移交冲绳施政权,不能成为日本拥有琉球群岛主权的依据。从法理层面看,施政权仅指行政管理权,而非主权归属,美国自身只是依据《旧金山和约》获得琉球的托管权,并非主权所有者,无权对琉球主权进行处置。且1951年《旧金山和约》已规定日本放弃对琉球的一切权利,1972年美日《冲绳返还协定》仅涉及施政权移交,未触及主权问题,该协定也未得到联合国安理会承认。

背负琉球问题这个“历史脓疮”,欠着原住民无数血泪债的日本政府,近期却还大言不惭抛出“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的挑衅言论,妄图插手中国内政。日本某些政客应当正视历史,在对他国指手画脚之前,先清理自己的历史烂账,正视琉球问题的争议本质,停止一切违背历史正义和国际秩序的挑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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