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肉干黑作坊被端涉案金达192万 鸡肉冒充牛肉制假售假

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某居民区深处,一处长期大门紧锁的门面房内隐藏着食品加工黑幕。工人在简陋脏乱的环境中徒手抓起黑乎乎的肉干进行打包。这些所谓的“牛肉干”实际上是通过在鸡肉中加入“牛肉膏”和“牛肉粉”调制而成,再通过团购平台售往全国多地,销售金额高达192万余元。
近日,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40万元;判处郑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23年7月,润州区的于大爷在小区附近溜达时发现一家平常大门紧锁的门面房敞开着。他走进店里看到几名老人徒手将黑乎乎的肉干称重装进印有“牛肉干”字样的包装袋里。因价格远低于市价,于大爷买了一袋回家品尝,却发现“牛肉干”香味浓但肉质软塌没有嚼劲,不像是真牛肉干。联想起店内的简陋环境,他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于大爷买到的“牛肉干”所用原材料均为鸡肉。
2023年12月12日,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突击检查该门面房,查获鸡肉干300余箱,罐装牛肉干70余箱,另有袋装牛肉干、散装肉干、包装盒、产品标签若干。随后,店面负责人史某被警方带回,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其供货商郑某及分销商陈某。
自2022年9月起,从事食品批发生意的史某为牟取暴利,指使福建供货商郑某在鸡肉里加入牛肉膏、牛肉粉等添加剂,加工出有“牛肉干风味”的鸡肉干。之后,史某租赁店面设立二次包装车间,招聘工人将“特制”鸡肉干拆包、称重,分装进标有“牛肉干”字样的包装罐和包装袋,再封口。
由于担心在店面直接销售易被周边居民发现,史某联系了镇江本地某团购平台负责人陈某。陈某虽对质量起疑,但因利润可观便不再深究。后来,陈某凭借人脉帮史某拓宽销售渠道,史某则给予陈某每罐1元至2元回扣。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间,史某将假牛肉干销往常州、上海等地分销商,再通过团购平台二次销售,销售金额合计192万余元。陈某通过其运营的团购平台销售假牛肉干16万余元,并为史某在南京、武汉、徐州等地团购平台介绍销售73万余元,收取回扣7万余元。
2024年4月,该案被移送至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6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将该案列入专项行动督办案件。润州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为收取回扣费知假售假,应认定为共同犯罪;其他团购平台负责人难以认定主观明知,受雇工人多为70岁以上高龄老人且不知情,依法不予追究。2024年8月14日,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史某、郑某,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陈某。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等新业态下食品安全监管漏洞,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查阅辖区社区团购平台登记、备案名录,制发风险提示函10余份,督促平台依法规范运营。同时,聚焦无证经营、掺杂掺假、虚假宣传等问题深入摸排,发现问题线索8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约谈头部商家3家。接下来,检察机关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加大对辖区内食品加工、零售企业的执法检查,尤其对于通过团购平台销售的各种零食类食品,建立从食品原料到销售终端的全流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