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纪委原副书记张平贪4772万受审 认罪悔罪待宣判

2025年4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张平受贿一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8年上半年至2023年12月,张平利用担任多个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7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平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