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明邢增正等9人因不担当不作为被处理
石明邢增正等9人因未能履行其职责,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被处理,这些人员可能涉及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缺乏责任心、失职失责等问题,此次处理体现了对不作为行为的严肃态度,也提醒广大公职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
海南乐东县纪委监委7月27日通报四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一、乐东县抱由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石明,抱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林长办主任邢增正,抱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岗工作人员符清豪,抱由镇只九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吉成征,抱由镇德霞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洪理等5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森林资源损失及不良影响的问题。2025年,石明、邢增正、符清豪、吉成征、洪理等5人在负责审核采伐许可材料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认真审核村民递交的采伐申请材料,致使近7400株、共计2.9923公顷天然林被违法砍伐,造成国家森林资源损失及不良影响。2025年6月,洪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明、吉成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增正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符清豪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乐东县财政局万冲财政所原负责人孙定荣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万冲财政所工作滞后的问题。2023年3月以来,孙定荣作为县财政局万冲财政所负责人,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万冲财政所报账工作难以正常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孙定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7月,孙定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乐东县住建局原副局长周建立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按照规定开展专项检查,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2023年8月,周建立作为乐东县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城乡燃气工作以来,未认真开展“黑窝点”“黑气点”专项排查检查,打击力度不大,导致乐东县长期存在“黑窝点”“黑气点”,给乐东县燃气安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5年4月,周建立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四、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志存、机动中队负责人李飞违反工作纪律,在执法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燃气生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张志存和李飞在查处抱由镇中和供气经营部违规存储燃气瓶的案件过程中,未认真核查案件事实就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认定已整改到位,致使该经营部继续违规储存燃气瓶直至2024年11月,给乐东县燃气生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2025年4月,张志存和李飞两人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来源:海南乐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