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公摊面积改造引发争议,女子在公用电梯厅涮火锅引发讨论

访客 2025-11-15 17:15:14 1019
女子在公用电梯厅涮火锅引发争议,涉及公摊面积改造问题,此事引发社会关注,公众对公共空间的使用和改造存在不同看法,关于公摊面积的使用和改造,各方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法规和规范,摘要字数控制在100-200字以内。

近日,自媒体博主“小丁妹妹”分享的新家装修vlog引发了全网热议。视频中,她将家门外20多平米的公摊电梯厅改造成可观影、休憩甚至吃火锅的温馨空间。

小丁是大连人,4年前因工作从银行调至福州安居,机缘巧合下购入该小区一梯一户房源。购房时销售和物业均告知该电梯厅可由业主自行使用,购房合同也标注公摊面积为私人所用,她还补交了4万余元面积差额。因此,她认为网友质疑改造的合理性并无争议。

据小丁观察,小区内类似改造并不少见,邻居们有的将入户厅改造成洗衣房、宠物间,有的则改成棋牌室、会客厅,均把电梯厅当作自家延伸空间。她耗时数日完成改造,安装了投影仪、柜子、墙纸装饰,将电梯厅打造成温馨的多功能区域,日常可与闺蜜观影、当作卧室,也能和男友在此涮火锅、烤烤肉,兼顾实用性与氛围感。

针对网友担忧的消防安全与外来人员闯入问题,小丁回应称:电梯间通风条件良好,配备消防栓,窗户开启后烟雾可快速排出,且摆放的家具均未遮挡逃生通道;房屋设有梯控功能,需业主操作电梯方可抵达该楼层,单元楼亦有门禁防护,消防通道仅物业及保洁人员可进入,她认为不存在任何安全问题。

目前,小丁仍在社交平台更新装修及改造vlog,并向粉丝发出邀请:“欢迎来新家做客”。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从法律角度给出明确解读。他认为,依据《民法典》第271条和274条,电梯厅属于公摊面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而非个人专属空间。即使购房合同标注公摊面积为私人所用,同时物业和销售的口头承诺也不能作为其独占公摊区域的合法依据。

此外,《消防法》第28条明确规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相关设施。赵良善认为,新闻当事人在电梯厅加装柜子、放置观影和餐饮相关物品,本质上占用了作为消防疏散通道关键部分的电梯厅,违背了该消防条款。

赵良善提醒,私自改造独占公摊区域的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包括阻碍应急疏散与救援以及增加火灾风险。电梯厅是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的核心救援和疏散通道,改造后放置的各类物品会压缩通行空间,若有意外发生,会阻碍住户逃生,也会耽误救援人员携带设备快速抵达现场开展工作。此外,在改造区域涮火锅、烤肉会产生明火和油污,而投影仪等电器还需接入电路,一旦操作不当或线路老化,极易引发火灾。改造用的墙纸、柜子等多为易燃材质,会加速火势蔓延,即便开窗通风,也难以及时排出大量烟雾,易造成人员窒息。

赵良善建议,当事人应根据相关消防要求,让电梯厅恢复原本的通行功能,确保通道宽度满足应急通行和救援需求。若想合理利用该空间,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交申请,组织涉及该公摊区域的相关业主共同商议。若达成一致,可在不影响消防和通行的前提下,设置可随时移动的简易家具,且严禁在此区域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记者致电该小区售楼处询问小丁所述售楼处书面及口头确认电梯厅公用面积可作私人使用一事是否属实,对方表示需向负责人汇报,将于次日来电解释。截至发稿前,尚未接到负责人的回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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