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藏画现身拍卖市场,公共藏品流向私人藏家之谜揭秘!
南博藏画现身拍卖市场,引发关注,这些公共藏品为何流入私人藏家之手成为热议话题,据悉,这些画作原本属于博物馆收藏,如今却被拍卖市场推向公众视野,关于这些画作的流转原因和背后的故事,尚待进一步探究,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关于公共文化与私人收藏之间关系的思考。
年末的博物馆圈不仅有跨年大展,还有经年大瓜。据澎湃新闻报道,近代收藏大家庞莱臣后人于1959年无偿捐献给南京博物院137件(套)文物,其中一件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竟突然现身于今年北京的一场艺术拍卖,估价达8800万元。在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的举报与国家文物部门的干预下,拍卖公司对该拍品作了撤拍处理。
不仅《江南春》图卷离奇上拍,庞叔令入南博点检,发现另有赵光辅《双马图轴》、王绂《松风萧寺图轴》、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汤贻汾《设色山水轴》等四件文物也不见踪影。庞叔令一纸诉状将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要求南博返还仇英《江南春》图卷等在南博“消失”的捐赠古画。2025年12月16日,庞叔令签署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南京博物院提供庞氏捐赠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等古画的详细流转去向材料。
南京博物院回应称:在1961年、1964年,院方请专家对5幅画作进行了鉴定,均为“伪”。1990年代,该院依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至于如何“处置”、处置过程是否符合《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规范、处置时是否有通知庞氏后人,回应均付之阙如。显然,这些回应目前尚难以解答庞叔令及大众的疑惑。
事发至此,不少网友回忆起另一则新闻。2011年,《楚天都市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均报道了湖北省浠水县文化馆的文物离奇失踪事件。1981年,浠水县文化馆接受了浠水籍艺术家闻钧天及其儿子闻立圣捐赠的国画,共计150幅。但到了2011年,时任浠水县文化馆馆长徐良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前任馆长周金林只向他移交了63幅画,并称有些画“被领导拿去送人了”。浠水县很快成立调查组,全力追回流失赠画,专案组一位同志向媒体透露,从某位离任文化馆馆长家中搜出了51幅画。
南京博物院古画失踪事件之所以会引人联想起浠水县的案件,也和老馆长姚迁的自杀有关。1982年冬,有人“揭发”时任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在文章署名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1984年8月26日、27日,《光明日报》连续发表《南博院长姚迁以权谋私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两篇报道,点名批评他以权谋名,侵吞他人学术成果。1984年11月8日凌晨,姚迁于家中自缢身亡,终年58岁。
然而,这是一桩冤案。1985年8月,中纪委调查组就姚迁自缢身死问题提出调查报告,认为《光明日报》对姚迁的点名批评不属实,定性错误,侵占、剽窃的结论不成立。《光明日报》编辑部其后在各大报刊刊登关于姚迁事件报道严重失实的检查。
姚迁为什么会被冤枉,多年来众说纷纭,并没有确证的结论。但是知乎网友信古斋主人在冯其庸先生的书中找到了亲历者的观察:
“为什么1984年会出现‘姚迁事件’呢?因为有一些老同志喜欢文物,尤其是字画,经常到南京博物院去借有名的字画去看。按说这种做法都已经不合适了,因为博物馆的藏品,一般不能外借给私人的,只能展览的时候你来看。有些专家来了专门要看哪一件,调出来看,这也是可以的,借回去看是绝无可能的。但是因为他们是省委领导,姚迁也无奈,就让他们借回去了。但是姚迁非常认真,他都记录了,谁借什么,借的时间多久,到时间他就去催,催不回来他也去催,经常是隔一段时间就去催。后来这些老同志心里有点不高兴了。有一次,有一位老同志就跟我打招呼,他说,你以后有事不必去找姚迁,你们红学方面的事找我们就行了,姚迁有问题,估计要退下来了。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没有去问。”(冯其庸口述、宋本蓉整理记录《风雨平生——冯其庸口述自传》第10章第4节《姚迁事件》,商务印书馆,2016年,321-326页。)
据南京博物院的回应,5幅画作被鉴定为赝品之后,隔了三十多年,才于1990年代被“处置”,这些年中,这些画作是如何保存的?为何要时隔30年才处置?其中诸多疑惑,很难不让外界怀疑。而戳中舆论神经的,是国有博物馆的公共藏品,如何沦为了私人藏家的禁脔。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国的文物保护制度及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并不完善,文物丢失、损毁事件时有发生,很多文博系统的工作人员甚至没有相应的意识。复旦大学文博系教授陆建松对媒体回忆,他曾去西北偏远地区的博物馆考察,看到一些文物随意地堆在库房里,有博物馆的负责人对他说:“陆老师,你拿走一件吧。”
国家文物局早在2005年就发出通知,要求制止和坚决纠正用国有文物送礼的违法行为。通知指出,文物保护法已经明确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得将馆藏文物赠予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如若这五件画作真的如南京博物院所说被当作赝品,很多网友猜测,它们的流出途径很可能是通过江苏省文物总店。1990年12月,南京博物院成立了一个从事文物销售的企业——江苏省文物总店。澎湃新闻提到,“查验结束后不久,南京博物院以书面形式给出了答复:这五幅画被认定为‘伪作’,已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这里的所谓“调剂”,很可能就是调拨给文物商店。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藏品严禁出售或作为礼品。馆际之间藏品可相互支持、调剂余缺、互通有无”。但这里面仅规定了藏品严禁出售,并没有规定退出藏品序列的文物是否允许出售,如果南京博物院当年判定五件文物为“伪”,很可能就给一些人留下了模糊的操作空间。
该办法第二十一条:“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南京博物院需要回应公众的是,对五件“赝品”,当时的处置是否有建立专库存放?是否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是否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是否有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如今《江南春》已经上拍,图录细节俱在,历代藏印以及藏家题跋历历可观,专家学者据此判断其真伪,想必不日自有公论。当初南京博物院的“赝品”鉴定是否过于疏忽粗糙,抑或别有用心,观者也自能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