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女子驾车撞死黑熊,损失自负

访客 2025-11-02 17:29:29 5702
一名女子在驾驶过程中不慎撞死一头黑熊,造成损失需要自己承担,事故发生在偏远公路上,司机未能及时注意到黑熊穿越道路,导致悲剧发生,警方表示,司机需要承担损失费用,但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调查,提醒广大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注意道路安全,特别是在偏远地区或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地方,要格外小心谨慎,此次事故再次提醒人们关注交通安全问题,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11月1日,在吉林白山市松江河前往二道白河环山线的国道上,一辆轿车与一只黑熊相撞,导致黑熊当场死亡。事发时正值夜晚,道路湿滑,现场视频显示,黑色轿车停在路边开着双闪灯,旁边躺着一只黑熊,掉落的车牌散落在一旁。一位网友驾车经过此地,记录下了这一幕。

长白山公安局池西分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该事故属于司机造成的单方意外事故,已处理完毕,驾车女子没有受伤,也不涉及处罚,黑熊已被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

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俊哲介绍,撞死保护动物是否需涉事司机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事故是“意外”、“过失”还是“故意”。如果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意外事故,野生动物突然闯入道路,驾驶员已采取必要措施但仍无法避免碰撞,并且事后及时将情况告知相关部门,且没有肇事逃逸,通常不涉及刑事或行政责任。但如果司机未能谨慎驾驶并观察道路周边情况,未尽到注意义务,发生交通事故后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反而逃逸,不仅侵害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权,还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环境,需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对于车辆受损的情况,马俊哲认为,司机需自行承担损失。

阅读
分享